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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节(1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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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每个星期,我都会去百花深处胡同。虽然,我自己家乱得像个狗窝,除了爸爸留下来的藏书,就是几十个移动硬盘,你懂的。但在她的小屋,我卖力地打扫,清除多年尘土,把每块玻璃都擦干净。我从淘宝上买了许多东西,专找少女喜欢的网店,比如泰迪熊的窗帘啊,hello kitty的发卡啊,还有挂在她床头的sd娃娃。我买了几盆花放到窗边,关照保姆每天浇水。”

眼前浮起这幕奇怪的景象,一个像大叔的出租车司机,每周去百花深处的四合院里,照顾植物人的萝莉,虽然他们两个年龄相同。

“她怎么吃饭呢?”

“通过鼻子——我自学了护理,把鸡和鱼肉调成糊,加上新鲜水果和牛奶,兑成营养流质,灌进一根管子,再通过她的鼻孔塞进胃里。听起来很恶心吧?时间久了,自然习惯。”

“你帮她擦身吗?”

“这个……”问到了要害,他沉默片刻点头,“一开始不敢,但后来我发现保姆偷懒,也就亲手帮冬妮娅翻身和按摩了。”

“冬妮娅?”

“嗯,我喜欢叫她冬妮娅,再也改不了口,抱歉。”

“你没感觉不好意思吗?毕竟男女有别。”

“当然,很不好意思。但后来,就没有这种感觉了。就算我给她换尿布,也没有丝毫的……没有生理反应,别想歪了。”

“是你还是她?”

“我。”

“他叔叔不管吗?毕竟,你是以男同学的身份,又不是男朋友。”

“我想做她的男朋友。”

不曾想,“冯唐”如此直接地说出答案,令我无言许久。

“赎罪?”

“有一点,但不是全部,更重要的是——我喜欢冬妮娅。是啊,我是不是疯了?对方要是正常人家,我根本没这种机会,但她的叔叔,根本不管她,给他塞了两条香烟,就把房门钥匙给我了,却连我的名字都不问。”

“冬妮娅,我也这么叫吧。年复一年,她始终昏睡吗?一点反应都没有?”

“一年前的今天,她醒了。”

我几乎从副驾驶座上弹起来,把脸贴着挡风玻璃看他的双眼。

出租车转入东四十条,他慢悠悠地说:“那天之前,昏迷中的冬妮娅,连续发了七天高烧。我开车把她送去协和医院,庸医说她脑中的碎玻璃作祟,导致大脑内出血,建议准备后事。我把她拉回百花深处胡同,就算死也要在自己的屋子里。”

“你救活了她?”

“不知道。我给她换上白色衣裙,为她化妆,第一次擦上腮红和粉饼,我的手居然没有抖。虽已浑身冰凉,摸不到什么呼吸,我仍然跟每天一样为她擦身,认真按摩她的大腿肌肉,尽管已僵硬。”

“别吓我!”

“那天午后,我刚为她擦完身体,给窗台上的花浇水,忽然听到床上有动静,回头一看——她睁开了眼睛。”

忽地,我想起很多聊斋故事里,穷书生进京赶考,夜宿古寺,偶遇女鬼。金风玉露一相逢,便胜却人间无数。他不可自拔,以至于掘开坟墓,发现女尸竟完好如生,便把她带回老家,放在自己床上,每天喂些稀粥,渐渐僵尸变得柔软,直到还魂复生。待到女郎休养康复,即与书生拜堂成亲。次年,她竟生了个大胖儿子,足不出户,相夫教子,侍奉公婆。多年后,儿子寒窗苦读,金榜题名,光宗耀祖,给父母养老送终,后人还是蒲松龄的隔壁邻居,异史氏曰……

司机的面色略微有些苍白,笑着说:“真好啊,她苏醒的那一刻,我哭了。接着三天,我始终陪在她身边,直到她慢慢自己吞咽,可以用嘴来喝水进食,虽然大小便仍不能自理。第七天,她说话了。”

“她问你是谁?”

“嗯,我骗了冬妮娅,说我是她的老师。因为,她的记忆停留在1995年,还以为自己是个初中生,很快要面临该死的中考,还让我拿几本教辅书来给她复习。”

“有时候,这样也挺好的,除了梦见还在考试。”

“冬妮娅很单纯,她管我叫大叔。而我不敢告诉她现在是2013年,更不敢说是因为我,因为那块玻璃,才让她变成这个样子的。我害怕她无法接受这个事实——她已昏迷了十八年,不再是十六岁少女,而是个三十四岁的女人。我继续骗她,说她因为一场车祸,在床上躺了六个月,错过了1995年的中考。现在,她必须做好康复训练,才有机会到明年考高中。她问起爸爸妈妈,我说他们出国工作去了,隔很久才会回来看她——那是南美洲,火地岛上的乌斯怀亚,地球上最远的城市,平常通不了电话。”

“她叔叔不戳穿你吗?”

“我跟那家伙说好了,帮着我一起演戏,只是冬妮娅没想到,叔叔在半年里老了那么多。我解释,自从她受伤昏迷以来,叔叔为她操碎了心,结果一夜头发就白了。她又问我:老师,为什么从没见过你?我只能说,我是最近新调过来的,学校派来照顾你,因为校长觉得,你的车祸是学校的责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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